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與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2023年4月3日,本行按照授信審批和授權程序,對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54,500萬元(本次為續授信,原授信額度134,600萬元),期限為一年。本次授信關聯交易已被納入《關于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內,并經本行董事會審批通過,審批決策程序合法合規。該關聯交易為授信類關聯交易,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滿足授信約定條件的情況下使用額度,交易品種或標的為同業信用業務等。
二、交易對手情況
關聯方名稱: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性質或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主營業務或經營范圍: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基金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融資融券;代銷金融產品。(憑有效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定代表人:陳照星
注冊地:東莞市莞城區可園南路一號
注冊資本及其變化:注冊資本為150,000萬元人民幣。經查詢工商信息,2022年至今無注冊資本變更記錄。
與本行的關聯關系: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東東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聯營企業。
三、定價政策
基于本行日常經營業務開展需要,本次與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業務審批及交易定價按照正常業務流程開展,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本行及本行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本次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授信類關聯交易金額為154,500萬元,占本行2022年四季度末資本凈額比例為 3.28%,按照《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屬于重大關聯交易。
五、關聯交易審批意見或決議情況
2023年2月,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3年第二次會議、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其中對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授信類預計交易額度為154,500萬元,關聯董事均已回避表決。本次重大關聯交易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關聯交易管理規定履行了有權機關審批程序,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本行獨立董事對本次涉及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相關意見如下:本次涉及關聯交易基于本行日常經營業務開展需要,與關聯方實際業務需求相匹配,遵循商業原則,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交易審批及定價按照正常內部審批和授權程序開展,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關聯交易管理要求的公開公允原則,不影響本行獨立性,不會對本行的持續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及資產狀況構成不利影響。本次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本行公司章程及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合法合規。
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